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漳州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规划》政策解读
2022-03-29 16:54 来源:市卫健委规信科

一、编制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重大战略机遇期,依据《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健康漳州2030”行动规划》以及《福建省“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等文件精神,编制《漳州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

发展专项规划》。

  主要内容

(一)基本框架

专项规划》文本共九部分第一部分为规划背景,分析了我市医疗卫生健康“十三五”取得的成效、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面临的形势挑战。第二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规划的指导思想、规划目标和遵循的基本原则。第三部分为全面推进健康漳州建设,将健康理念融入各领域政策制定和实施全过程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从依靠卫生健康系统向社会整体联动转变。第四部分筑牢公共卫生体系是规划的重点部分,明确加强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专业机构扩容提质,明确市县两级疾控机构职能分工,加强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综合防治,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第五部分为完善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争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夯实基层卫生服务网底,推动中医药服务高质量发展。第六部分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强化妇幼发展,提高职业健康水平,切实抓好“一老一小”,促进家庭稳定发展第七部分为加快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医教研协同发展。第八部分为大力发展健康服务新业态,助推实现老有医养,病有良医,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创新构建漳州市“互联网+医疗服务”发展体系。第九部分为保障措施明确各级政府在落实规划方面的责任,对规划的编制、实施、监督评价提出了具体要求。附件部分为市“十四五”卫生健康重大推进项目。

(二)卫生资源发展指标设置

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十四五”专项规划指标,结合我市卫生健康实际,调整配置全市卫生资源标准提高医院尤其是二级及以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资源利用率;调整医疗卫生资源不合理布局和结构;增加县办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新城(新区)和卫生资源短缺(薄弱)地区的医疗卫生资源到2025年床位规模和卫生人员数量等主要指标达到省级规定的目标。

(三)重点任务

1.明确发展目标。到2025年,居民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9.6岁,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2/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4‰以下全市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新增示范性普惠托位2000个以上。居民健康水平保持全省先进行列。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为6.1张,与省规划一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为2.64人、注册护士数为3.31人,每万人口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为5.2,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3。

2.突出防疫能力建设。一是提高疾病防控救治能力。新建、改扩建全市26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配好配齐患者候诊、检查和隔离留观等功能区域内各项设施设备,完善发热门诊功能。二是健全公共卫生应急机制。依托市疾控中心、市医院设立市级突发核辐射事件、突发化学中毒事件应急救援基地。充实市、县应急队伍人员组成,完善应急队伍的设施设备配套。

3.推动区域整体发展。一是争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力争漳州市医院创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二是夯实基层卫生服务网底。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 1个发热哨点诊室和 1 间留观室,配备诊疗检查设备、消毒设施办公及信息化通讯等设备,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防控能力三是发展特色中医药事业高标准建设漳州市中医院新院区,鼓励市中医院与高水平医院合作,打造区域中医医疗中心。

4.加快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名医名师工作室建设项目,高层次人才支持采取“一人一策”给予特殊政策和优惠条件全面加快本地人才培养,开展多类别、多层次的人才培养项目,培育一批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和实用型人才。通过基层医学人才定向培养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特岗医师计划等形式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供给。

5.推进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市医疗卫生机构同养老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提供医养服务;鼓励举办中医特色健康服务机构。到2025年,每个县(区)有一所老年康复和护理专业医疗机构,每个社区能够独立开展日间照料服务,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联系人:李伟斌

  联系电话:0596-2050905

  解读单位: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链接: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 “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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