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根据《福建省中医药条例》《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的通知》(闽卫中医〔2022〕134号)《漳州市“十四五”中医药健康发展规划》文件精神,为促进基层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实现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市卫健委、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文旅局、医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个部门研究制定了《漳州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
二、目标任务
明显增强基层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发挥中医药在防病治病方面的特色优势,持续完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到2025年,基层中医药实现四个“全覆盖”,即县办中医医疗机构100%覆盖;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100%覆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100%规范开展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社区卫生服务站100%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基层中医药健康宣教实现100%覆盖。
三、工作进展
“十三五”时期是中医药发展进程中极具历史意义的五年,漳州市中医药事业获得长足发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对促进和保障人民健康的作用更加明显,对公共卫生服务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显著提升。“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和目标全面完成。2020年全市建设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110家,中医诊所205家,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85.9%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获得感明显增强。
四、范围期限
2023-2025年,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不断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不断提升基层中医药在治未病、医疗、康复、公共卫生、健康教育等领域的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便捷性、公平性,为健康漳州行动和乡村振兴做出新贡献。
五、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到2025年,基层中医药实现四个“全覆盖”,有效减轻群众医疗负担。
(二)重点任务。明确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基层中医药管理能力、加强基层中医药健康宣传教育、稳步推进基层中医药改革等7个方面20项重点任务。
(三)主要特点。一是围绕提升工程行动计划确定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以及考核评价指标,结合漳州市基层中医药的实际和发展特点,提出具体可操作的落实举措和考核评价指标。二是实现基层中医药四个“全覆盖”,提出实现30万人口以上的县域均有1所二甲以上中医医院;基层中医诊疗量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的比例达到30%以上。三是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15%以上的基层中医馆完成服务内涵建设;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规范开展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80%的村卫生所能够规范开展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四是加大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扩大人才供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超过25%,100%社区卫生服务站、80%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
(四)保障措施。明确保障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分工和具体措施。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叶佩娴
联系电话:0596-2032835
解读单位: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