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省卫健委、省医保局联合下发《关于规范我省家庭病床管理和服务的通知》,明确家庭病床服务是指对需要连续治疗,但因本人生活不能自理或行动不便,到医疗机构就诊确有困难,需依靠医护人员上门服务的患者,在患者家中设立病床,由指定医护人员定期查床、治疗、护理以及康复,并在特定病历上记录服务过程的一种卫生服务形式。2021年5月,福建省级机关医院专门组建家庭病区,正式开展家庭病床服务。为进一步解决部分年老体弱、长期卧床或行动不便的群众就医困难,您对推广家庭病床服务有什么意见建议?欢迎您参加漳州市卫健委开展的“关于推广家庭病床服务”的意见征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