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漳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巡查工作方案(2024-2026年度)》政策解读
2024-07-22 10:41 来源: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科

一、起草背景

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巡查工作方案(2024-2026年度)〉的通知》和2024年全省基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要求,形成《漳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巡查工作方案(2024-2026年度)》(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分为巡查范围、巡查重点、巡查实施、巡查要求等四部分。

(一)巡查范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机构第一名称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二)巡查重点。重点聚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党建、行风建设、运行管理三个方面15类。一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党建方面。主要是对落实党的领导、党内各项基本制度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医德医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等巡查。二是行风建设方面。主要对行风教育情况、行风热点问题、公益性保障情况等巡查。三是运行管理方面。主要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法治建设、医疗运行管理、财务运行管理、经济运行管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等巡查。

(三)巡查实施。市卫健委负责制定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巡查工作方案,分年度确定巡查机构范围和完成时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巡查纳入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统一组织实施。本轮巡查从2024年开始,至2026年10月结束。2024年10月底前市级完成不少于1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巡查任务,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巡查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天。各县(区)卫生健康局、漳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古雷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应组建医院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在组织并实施县级医院巡查工作时,同步延伸巡查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山开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云霄县负责巡查,漳州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龙海区负责巡查。

(四)巡查要求。从加强组织领导、严肃巡查纪律、做好舆论引导等方面提出了原则要求。各地应当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巡查工作。

解读人:林惠芳

联系电话:0596-2066904

解读机构:漳州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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