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2025-03-07 12:02 来源:漳州市卫健委法监科

2024年,漳州市卫健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法治漳州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全面提高法治建设能力为中心,稳步提升卫健系统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水平,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明显增强、卫生健康事业科学发展软环境进一步改善、依法治理水平显著提升。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情况

一是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8月5日,市卫健委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系统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委领导、委直属各单位党委(支部)书记、委机关各支部书记和各科室(中心、站)负责人参加,并进行交流研讨。二是坚持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一方面,依托“学习强国”“共产党员网”“福建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开展线上学习活动。2024年9月,委直属机关党委组织市直卫健系统全体党员报名参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网络专题培训班”;另一方面,遴选部分党员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示范培训班”,市直卫健系统共有10位党支部书记和10名党员参加。三是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一方面,邀请专家开展讲座,举办专题培训班。7月26日,邀请市委党校方赐德教授作专题辅导讲座,委领导、委直属各单位党委(支部)书记、委机关各支部书记和各科室负责人约40人参加。9月26日至27日,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卫健委联合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暨市直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采取专题授课、分组自学、学员代表交流等方式进行,在此期间邀请了5位专家前来授课,市直卫健系统党政负责人、党支部组织委员及党员代表约150人参加此次培训班。另一方面,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外出学习参观。8月28日,委机关第一、第二党支部分别带领支部党员前往龙海埭美古村“家风堂”、水仙清风廉政教育基地等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深刻领会全会思想精髓;10月22日,委机关第一、第二支部在中共福建临时省委旧址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干部通过参观“伟大的出发·永远的长征——中央红军长征出发历史展”,在循足迹、悟思想中学深悟透全会精神。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为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市直卫健系统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7月26日我委邀请市委党校方赐德教授作《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辟中国式现代化广阔前景——暨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专题辅导。委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委直属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专题辅导讲座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方教授从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机制五方面,深入解读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授课深入浅出、内容丰富,立意深远、振奋人心,让大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有了更加全面深入的理解和领悟,为推动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治支撑。党组书记、主任黄镇平强调: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市直卫健系统党员干部要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以实际行动推动全会精神在市直卫健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要学深悟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精神,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全方位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

(三)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情况

2024年10月21日,漳州市卫健委举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扩大会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意见。委党组书记、主任黄镇平主持学习会并讲话,强调要提高站位,深学细悟,融会贯通。委党组中心组成员、委直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推进法治建设的“关键少数”,对于全系统法治建设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市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黄镇平同志作为卫生健康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三次会议精神以及省、市法治建设精神,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捍卫法治,厉行法治、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一)带头学法。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市卫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精心安排中心组学法内容。今年先后组织专题学习《中医药法》《民法典》《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宣传学习活动,积极跟踪推进漳州市卫健系统干部职工法治在线理论学习。

(二)带头遵法。每季度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研究卫生健康系统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凡是涉及重大项目、重大行政处罚等由法监科和法律顾问双重把关,对于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坚决不安排上委党组会讨论,从根本上避免了行政纠纷的发生。

(三)带头守纪。始终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坚守思想道德防线、廉洁从政底线、党纪国法红线。坚决按程序决策、按制度工作、按规定办事,不搞权钱交易和人情往来,不插手项目工程和资金审批,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干扰部门依法行政,不允许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影响谋取私利,时刻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诚恳听取各方批评意见,自觉接受监督。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一)有效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我委于3月14日下发《漳州市卫健委关于做好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岗位能力训练,制定培训计划,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本部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卫生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卫生监督执法技能培训,6月底已完成本部门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的全员培训。通过组织培训,我市卫健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法治观念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我委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确保执法队伍的正规化和专业化。7月底已完成市级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清理工作并公示在市卫健委官网。自2023年8月以来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工作,全市有75位工作人员通过报名审核,并通过执法考试。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委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本行业、本单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纳入卫生健康事业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闽政办〔2019〕35号)要求,我委已结合全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2020年8月份下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委内重点任务委内分工的实施方案》。此外,根据《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清单指南流程图参照样式的通知》要求,我委于2021年2月18日下发《漳州市卫健委转发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清单指南流程图参照样式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开发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卫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清单、指南、流程图的编制及公开工作,梳理本辖区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并及时在各自门户网站公开。截至目前我委已梳理出行政执法信息表,行政执法人员共57名,在漳州市卫健委网站公开。编制漳州市卫健委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清单、指南、流程图、救济渠道,均在漳州市卫健委网站公开。

(三)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目前日常监督执法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都及时录入福建省卫生监督电子执法全过程记录平台、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闽执法)、漳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双公示)、福建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等信息网络平台,做到执法全过程公开化、透明化,借由平台实现监管数据的互联互通;运用闽执法平台“综合查一次”功能,与市文旅局、公安局对公共场所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严格控制单次进入场所开展检查的执法人员数量,切实消除重复多头随意执法,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贯彻落实省卫健委要求,指导诊所、个体医疗机构上线闽诊通系统。同时,将病历、处方等问诊信息上传闽诊通系统。通过闽诊通系统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诊所的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对诊所的执业行为进行实时监测,有效提升了诊所依法执业意识,促使诊所不断规范自身诊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患者提供更安全、更优质的诊疗环境,切实保障患者的健康权益。同时,通过积极为各县(区)争取上级拨付执法能力提升专项资金,采购一批急需的执法记录仪、多功能一体机等执法办公设备,在硬件上有效支撑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标准规范。1.严格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在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中,我委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卫生健康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对现行执法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实行动态管理,“四张清单”分别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其中不予处罚事项共37项包含(1)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有7项;(2)违法行为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有30项;2.从轻处罚事项有1项。2024年1-11月份全市卫健系统办理有关“四张清单”的案件共3件。2.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制定并公布自由裁量权基准,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防止标准不统一、畸轻畸重等问题。我委认真按照《福建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福建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要求,规范全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保证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正确使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和实际执法情况,我委在《福建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了《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细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调整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四、全方位开展专项整治,有效净化我市医疗市场环境

一是积极开展非法行医、医疗乱象整治。到龙海区开展基层医疗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对查见的问题形成通报,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全市二级(含)以上公立(民营)医疗机构开展依法执业监督检查,重拳打击非法涉医服务行为。对上半年无证行医黑名单进行网上公示,有效形成威慑。对眼睛专业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开展儿童青少年矫正工作和眼视光医疗器械使用行为。四是开展全市医疗美容服务机构专项监督检查。6月5日-7日,组织开展全市医疗美容服务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全市在册31家个体医疗美容机构,立案查处5起。截至11月20日,今年以来全市共立案查处319件,结案293件。

五、多管齐下深入推进“点题整治”工作,守护百姓就医健康安全

一是下发方案,指导各地卫健部门结合属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部署。二是持续跟踪推进各县区卫健部门对个体医疗机构开展详细摸底和自查自纠工作。三是部署推进会暨卫生监督执法骨干培训视频会。组织开展全市卫健系统2024年个体医疗机构“点题整治”部署推进会暨卫生监督执法骨干培训视频会,并邀请挂钩联系的7名省人大代表参加。四是开展点题整治交叉随机专项检查。牵头在全市对个体医疗机构开展一期一个月“点题整治”交叉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检查期间,分赴16个县(区、开发区)51个乡镇,随机抽取267家各类个体医疗机构,共发现个体医疗机构执业过程中存在448条问题,立案查处77起。

六、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一)切实履行普法责任。我委制订并实施年度普法计划,于3月14日制定并下发《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度卫健系统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行政部门及市直各卫生健康单位要围绕重点普法内容、重点普法活动,早谋划、早部署、早准备,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统筹安排普法工作,确保“八五”普法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开展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八五”普法中期实施情况检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职业病防治法》《民法典》等新法、新职能以及《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二)突出普法学法重点。根据实际,紧盯卫生健康事业新形势,及时调整学习内容,季季有主题,年年有重点。2024年将“四法一条例”(民法典、生物安全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作为全系统医务人员的学法重点,组织委机关、医疗机构开展多层次,多维度学习。

(三)创新学习方式。发挥微博、网站、报刊等传统媒体优势,运用“互联网+法治宣传”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通过线上与线下结合、专题学习与日常普法结合、以案释法与条文解析结合、理论学习与执法实践结合,不断丰富学习内涵,拓展学习方式,构建多层次法治宣传教育网络。

(四)紧贴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日、“5·12”护士节、“8·19”医师节、“12·4”宪法宣传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采取街头宣传、现场执法说法、以案释法、案后回访、组织文艺演出等方式,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将普法宣传教育融入到日常工作和执法办案全过程。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卫生监督人员短缺,监督力量与工作量不相匹配。全市现有卫生监督人员编制225人,目前在岗160人,被借用31人,有持证卫生监督员只有135人,与国家标准519名比较,人员缺口359名。卫生监督涉及面广、对象多,每年的双随机任务繁重,加上各种专项整治活动,卫生监督力量与工作量不匹配,很多县区工作任务无法完成。

(二)卫生监督执法力度较弱,专业分布不平衡。立案的主要是医疗卫生专业的案件,学校卫生、母婴妇幼、生活饮用水卫生、消毒产品等专业的案件数较少。案件多数来自群众举报和全市专项整治行动,日常巡查、主动发现的案件少。

八、2025年工作要点

(一)紧盯卫健领域营商环境三个考核指标。

一是持续跟踪市中医院新院区(500张床位)等医疗项目床位建设,进一步提升本地区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二是督促各医疗机构安排专人对接好卫健委公众号,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一建立工作台账,查找原因,举一反三,逐一抓好整改,优化医疗机构服务效能,不断提高本地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患者满意度。三是积极主动和省卫健委沟通协调,及时掌握用水指标的考核新变化,争取上级对口部门的专业指导和帮助支持。加强部门共同合作,每月对饮用水指标监测部门发出工作提醒,每季度跟踪指标更新上报工作,全力提升本地区居民饮用水达标率。

(二)加大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监管。

全力做好集中式供水出厂水、末梢水及二次供水水质卫生监督监测,重点检查千吨万人以上水厂,对出厂水卫生标准不合格、消毒工艺不完善、检测技术不达标、人员资质不合规的水厂,责令整改,达到立案要求的及时立案查处。

(三)加大各类专项整治力度,推进卫生监督工作上新台阶。

一是强化抗抑菌制剂违禁添加的监督抽检,整治抗抑菌制剂类消毒产品市场乱象,规范抗抑菌制剂类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保障群众健康。二是2025年6-9月份在全市分别开展游泳场所卫生监督专项整治活动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宾馆酒店专项整治活动。三是2025年3-6月通过联合交叉检查在全市开展民营医疗机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活动。四是结合国家双随机监督检查任务及专项监督检查任务,指导县、区、开发区开展医疗卫生监督工作,督促各县(区、开发区)于12月份底前完成全部的日常监督任务,监督覆盖率达100%。

(四)加强培训和指导。

加强卫生行政执法培训和指导,帮助卫生监督人员尽快熟悉新的工作环境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五)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加强卫健系统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2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