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漳州市辖区医院级别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2025-07-07 16:31 来源:漳州市卫健委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我市大力发展卫生事业,一方面政府在疫情期间不断加大公立医疗机构投入,另一方面通过放宽准入条件、简化审批手续、主动优化服务、落实优惠政策等举措,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目前已基本形成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医疗格局。

然而,在日常监管中,我们发现在医院监管上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些制度要求没有完全落实,一些政策的执行还不够具有连续性。为进一步形成有序竞争、相互促进、举办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发展局面,我们在既往工作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对医院的级别管理上进一步细化,以规范我市医疗机构级别申请、取消等行业管理。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医改办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办医若干意见的通知》和上级相关通知文件制定,主要包含适用范围、认定权限、认定要求、取消认定、其他等5大项,明确以下事项:一是医院提出申请级别认定的条件;二是认定部门取消医院级别认定的条件和情形;三是对医院评价指标和评分进行量化、细化。

三、工作要求

各级卫健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本办法的意义和必要性,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严格执行本办法,一方面鼓励和引导医院发展,另一方面加强医院监管,形成良好的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共同发展氛围,促进我市医院健康、良性发展。

四、政策执行起止时间

该《管理办法》从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二年。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超

联系电话:0596-2031056

解读单位: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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