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健康局:
现将《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闽卫基层函〔2022〕110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根据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