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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漳州市优秀基层卫技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漳卫人〔2025〕48号

各县(区)卫健局,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卫健部门:

根据《中共漳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优秀基层卫技人才遴选和支持办法>的通知》(漳委人才办〔2025〕2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漳州市优秀基层卫技人才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目标

每两年遴选不超过15名漳州市优秀基层卫技人才,申报人数与拟遴选名额的比例不低于2:1,其中40周岁以下不少于30%,每批次培养周期为5年。主要面向我市卫生健康行业基层岗位卫技人员,通过重点扶持和典型宣传,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基层引进和留住优秀卫生专业人才。

二、推荐名额

各县(区)卫健局、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卫健部门根据遴选条件和名额进行推荐(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面向我市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办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岗位工作的基层卫技人员进行遴选。

注重选拔工作一线的专业人才,重点支持在专业领域潜心工作的优秀人才,对担任领导职务的人选从严控制(有意向推荐的需提前与市卫健委沟通联系)。重点向山区、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倾斜。

(二)其他应具备条件

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其中,在卫生健康领域中表现较为突出的基层卫技人员,可不受工作年限限制:

1.在弘扬医德为本、救死扶伤、人道主义的职业道德方面事迹突出,受到社会和患者广泛好评;

2.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办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5年及以上;

3.近5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及以上(医德医风“良好”等次及以上),其中至少2次为“优秀”等次;

4.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此限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5.严格遵守廉政建设规定,无不良行为记录,无医德医风败坏问题,5年内无医疗责任事故。

国家级、省级、市级等人才计划(项目)入选者,不再参与漳州市优秀基层卫技人才申报。

四、推荐程序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择优评选的方式进行推荐,具体如下:

(一)自主申报

1.申报人按照自愿申报原则,填写《2025年漳州市优秀基层卫技人员申报表》(附件2),确认信息无误后签署承诺函报所在单位。

2.申报人按《佐证材料要求》(附件5)提供佐证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审核推荐

1.申报人所在单位按照推荐条件严格把关,确保人选质量,提出初步推荐意见,并将申报人情况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报本级卫健行政部门。

2.各县(区)卫健局、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卫健部门在资格审核的基础上,征求同级纪检、公安、税务、征信等部门意见,将符合推荐条件的候选人择优上报漳州市卫健委。

五、材料报送

(一)推荐报1份(含电子版)

推荐报告应包括组织程序、申报人得票排序、申报人公示情况、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二)《申报表》7份、《专家推荐表》《专家候选人情况一览表》《佐证材料》各1份(含电子版)

填报《2025年漳州市优秀基层卫技人员申报表》(附件2)、《2025年漳州市优秀基层卫技人员推荐表》(附件3)、《2025年漳州市优秀基层卫技人员候选人情况一览表》(附件4),以上材料及佐证均需加盖所在单位和初选主管部门公章。

(三)报送时间及地址

各推荐单位请于2025年9月19日前将报送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刻盘)报送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与科技教育科(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154号,邮编:363000),联系人:吕莉、洪芸茹,联系电话(传真):0596-2027181,电子邮箱:rsk181@126.com。

 

附件:1.2025年漳州市优秀基层卫技人员遴选初选名额分配表

2.2025年漳州市优秀基层卫技人员申报表

3.2025年漳州市优秀基层卫技人员推荐表

4.2025年漳州市优秀基层卫技人员候选人情况一览表

5.佐证材料要求

 

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9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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